(2017)吉0381执7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公主岭市宝联建材有限公司与赵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主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公主岭市宝联建材有限公司,赵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381执76号申请执行人公主岭市宝联建材有限公司。被申请执行人赵军,男,现住吉林省梨树县。本院在执行(2017)吉0381执字76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房屋买卖合同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没有给付能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16)吉0381民初字第290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林万福审判员 佟晓东审判员 曹 巍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书记员 张铁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