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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902民初44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7-12

案件名称

大悟县盛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东山与孝感市金沙置业有限公司、湖北融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孝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大悟县盛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东山,孝感市金沙置业有限公司,湖北融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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