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0902民初44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7-12
案件名称
大悟县盛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东山与孝感市金沙置业有限公司、湖北融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孝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大悟县盛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余东山,孝感市金沙置业有限公司,湖北融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