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4执保7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7-19
案件名称
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立勇、刘福蓉、马忠运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保72号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立勇、刘福蓉、马忠运:本院执行的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王立勇、刘福蓉、马忠运财产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冻结被执行人存款12729.44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