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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行申447号

裁判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王新法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豫行申447号王新法:你因诉伊川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不服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03行终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本院认为,根据你的陈述和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证言等证据,能够证实你于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1日两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政府机关工作秩序。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你进行行政处罚并无不当。伊川县公安局作为你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具有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职权。综上,原终审判决结果正确。你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驳回你的再审申请。望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