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执字第604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09-13
案件名称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城支行、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大市场吉祥天针织内衣批发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城支行,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大市场吉祥天针织内衣批发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盛世东方商贸城婴常乐婴幼服饰经营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大市场红绿蓝针织内衣商行,刘丽君,刘志谋,李济兰,李建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604号之二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城支行,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建设西路1013号,组织机构代码:66479635-5。负责人:曾坚辉,该行行长。被执行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大市场吉祥天针织内衣批发部(个体工商户),所在地:江西省洪城大市场C区13号楼一层11号,个体工商户注册号:360107600123613。经营者:刘丽君,女,1991年4月14日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被执行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盛世东方商贸城婴常乐婴幼服饰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盛世东方商贸城E122号,个体工商户注册号:360107600118984。经营者:李济兰,女1985年3月9日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被执行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大市场红绿蓝针织内衣商行(个体工商户),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洪城大市场洪大服装世界二层2111、2112号,个体工商户注册号:360107600118878。经营者:李建兰,女,1982年9月24日生,汉族,住。被执行人:刘丽君,女,1991年4月14日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被执行人:刘志谋,男,1961年3月6日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被执行人:李济兰,女1985年3月9日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被执行人:李建兰,女,1982年9月24日生,汉族,住住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西桃民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5年5月5日向被执行人江西省南昌市××区洪城大市场吉祥天针织内衣批发部(个体工商户)、江西省南昌市××区盛世东方商贸城婴常乐婴幼服饰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江西省南昌市××区洪城大市场红绿蓝针织内衣商行(个体工商户)、刘丽君、李济兰、刘志某、李建兰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江西省南昌市××区洪城大市场吉祥天针织内衣批发部(个体工商户)、江西省南昌市××区盛世东方商贸城婴常乐婴幼服饰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江西省南昌市××区洪城大市场红绿蓝针织内衣商行(个体工商户)、刘丽君、李济兰、刘志某、李建兰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被执行人至逾期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7年5月19日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第一次拍卖公告,拍卖被执行人李建兰名下车牌为赣A×××××神行者2SALFA2BD小型越野客车,并于2017年6月10日10:00至2017年6月11日10:00(延时除外)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2017年6月11日买受人梁洪源(身份证号码:)通过竞买号K9682在南昌市××区人民法院与淘宝网开展的“赣A×××××神行者2SALFA2BD小型越野客车”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273100元的最高应价竟得上述拍卖标的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李建兰名下车牌为赣A×××××小汽车的查封;二、车牌为赣A×××××小汽车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梁洪源(身份证号码:)所有,该车辆的所有人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三、买受人梁洪源(身份证号码:)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包志清审判员 吴胜辉审判员 章 辉二〇一七年六月一十六日书记员 熊伟伟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