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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82执499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08-23

案件名称

袁江静与杨金华、苏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湘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499号申请执行人袁江静,男,1978年11月7日出生,住临湘市。委托诉讼代理人:袁江维,临湘市天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执行人杨金华,女,1966年10月7日出生,现住临湘市。被执行人苏敏,女,2012年7月16日出生,现住临湘市。法定代理人:苏胜强,男,1989年5月23日出生,住址同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宇波,湖南永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湘支公司,住所地:临湘市星河广场商业街北侧20号。负责人:张君,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莉,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湘市支公司职员。本院依据(2016)湘0682民初1905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袁江静与被执行人杨金华、苏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湘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杨金华、苏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湘支公司与申请执行人袁江静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