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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82执49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08-23

案件名称

余学良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496号申请执行人余学良,男,1972年5月13日出生,住临湘市。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岳阳大道景源商务中心19楼。负责人:胡冬梅,该公司总经理。本院依据(2016)湘0682民初166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余学良与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中心支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余学良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