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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802执64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刘根平与王道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802执641号申请执行人刘根平申请执行王道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5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52元。本院已于2017年6月16日将该款转付给刘根平。至此,刘根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解民一初字第6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