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04执7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刘占全与长春市吉发解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占全,长春市吉发解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104执76号申请执行人刘占全。被执行人长春市吉发解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的(2016)吉0104民初836号民事调解书进入执行程序,现被执行人已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本院(2016)吉0104民初83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郑青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书记员 李佳萍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