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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1102民初1888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王琼瑶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丽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1102民初1888号之一本院于2017年5月5日对原告王琼瑶与被告万年县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第三人徐云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浙1102民初1888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裁定书第三页倒数第三行“二0一六年五月五日”,现更正为“二0一七年五月五日”。审 判 长  朱 欢人民陪审员  雷丽慧人民陪审员  叶小虹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代书 记员  蓝祖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