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1102民初1888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王琼瑶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丽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1102民初1888号之一本院于2017年5月5日对原告王琼瑶与被告万年县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第三人徐云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浙1102民初1888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裁定书第三页倒数第三行“二0一六年五月五日”,现更正为“二0一七年五月五日”。审 判 长 朱 欢人民陪审员 雷丽慧人民陪审员 叶小虹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代书 记员 蓝祖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