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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626执20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王伟与被申请执行人朱绍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丘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丘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伟,朱绍云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626执204号申请执行人王伟,男,1980年12月20日生。被执行人朱绍云,男,1983年11月14日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伟与被申请执行人朱绍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依法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云2626执20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雷 达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书记员 陈奕龙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