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渝0234执2577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07-21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艾万友责令退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艾万友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渝0234执2577号被执行人:艾万友,男,1954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开州区。关于被执行人艾万友犯诈骗罪责令退赔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渝0234刑初396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责令退赔被害人刘运堂损失人民币10800元。由于被执行人未依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审判庭移送执行,本院于2016年12月2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并到被执行人住处查找财产线索。经查,被执行人患肺癌,家庭困难,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谭启明审判员 刘 勇审判员 刘少辉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书记员 平兴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