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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12民初910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07-20

案件名称

霍春增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霍春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京0112民初9100号原告:霍春增,男,1973年3月12日出生,汉族,齐赢信(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北京市通州区。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大街187号、191号、195号、185号、189号、193号。负责人:张庚,行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兴奇,北京厚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姜鹰,北京厚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霍春增与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以下简称交行通州支行)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3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霍春增,交行通州支行委托诉讼代理人兴奇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霍春增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交行通州支行返还原告霍春增卜蜂莲花联名卡刷卡金125元;2、交行通州支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赔偿原告霍春增500元,并赔偿电话费100元、误工费2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交行通州支行负担。事实和理由:原告霍春增办理了交通银行卜蜂莲花联名信用卡。2017年1月16日原告霍春增的信用卡到期刷卡金105元,2017年3月16日到期刷卡金20元。但交行通州支行并未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抵扣,致使刷卡金过期清零。原告霍春增多次与交行通州支行沟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行通州支行辩称,不同意原告霍春增的诉讼请求。过期的刷卡金125元交行通州支行已经返还130元到原告霍春增的信用卡账户。交行通州支行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500元。刷卡金之所以未能抵扣,是因为卜蜂莲花超市的商户号不符导致无法正常抵扣,交行通州支行在发现后及时予以返还。原告霍春增与交行通州支行客服联系并不必然导致电话费损失,且原告霍春增主张的100元也没有明确计算标准,且原告霍春增参加诉讼不必然导致其产生误工损失,原告霍春增可以采取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参加诉讼。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交通银行与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初莲花超市)共同设计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交通银行官方网站上关于该信用卡的介绍为:该信用卡兼交通银行信用卡和卜蜂莲花会员卡二卡合一双重功能,拥有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即免费成为卜蜂莲花会员,可享受卜蜂莲花超市为会员度身定制的会员特价商品、会员专享及各类促销活动,同时该卡还提供了超高积分兑换比例并可自动抵扣刷卡金及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专属增值服务。积分积累规则为:顾客店内消费1元产生卜蜂莲花1积分,该积分可以在卜蜂莲花超市使用,顾客店内消费1元产生交通银行1积分,顾客店外消费1元产生交通银行1积分,每200交通银行积分等于1元卜蜂莲花店内消费。交通银行积分转换规则为:每月16日系统将自动按照200:1的比例自动进行刷卡金兑换,一般3个工作日内刷卡金即可入账,并会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刷卡金有效期为6个月,可自动抵扣自刷卡金导入之日起在卜蜂莲花超市内的任意有积分消费。刷卡金30元起用,如果刷卡金低于30元,将不能抵扣消费。待刷卡金累积至30元后,并且单笔消费大于等于30元,系统可自动抵扣。单笔刷卡金抵扣的最高上限为500元。如果当月卜蜂莲花信用卡账户积分不足200份,系统会将积分保留,直至劣累计到200分以后,才会自动进行兑换。剩余积分依然2年有效。每自然月积分兑换上限为10万分,即500元刷卡金。每自然年兑换总积分不得超过120万分。若当地卜蜂莲花超市已全部关闭,持卡人可在该刷卡金入账后的6个月内致电我行信用卡客服,申请刷卡金抵扣有效期内的任意有积分消费。2008年5月份,原告霍春增向交行通州支行提交信用卡申请表,申请办理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后交行信用卡中心为其办理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卡号为×××。2017年1月16日,原告霍春增上述信用卡刷卡金105元未能正常进行抵扣,2017年3月16日,上述信用卡刷卡金20元未能正常进行抵扣。后原告霍春增致电交行信用卡客服,客服告知未能抵扣的原因是卜蜂莲花超市的商户号进行了变更,但卜蜂莲花超市未及时通知交通银行,从而导致刷卡金未能正常抵扣。原告霍春增称其一开始与交通银行客服联系,后向上海银监会投诉,上海银监会将投诉信息转到交通银行,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才与其联系,双方沟通了几十次,通话时长在三、四个小时,客服人员承诺赔偿其通话费100元;其因为交通银行在多次交涉后仍未能解决上述问题,故诉至法院,因为立案以及参加诉讼产生误工费应由交行通州支行赔偿,其主张200元。原告霍春增称误工费为估算的数额,经本院释明,原告霍春增明确表示不向本院提交通话记录以及误工费的相关证据。2017年3月29日,原告霍春增将交行通州支行诉至本院,本院于2017年3月30日正式立案受理,交行通州支行于2017年4月4日将刷卡金130元返还至原告霍春增的卜蜂莲花信用卡账户,到账时间为2017年4月5日。现原告霍春增认为交行通州支行未能按期抵扣刷卡金的行为构成欺诈,理由是其信用卡完全符合使用规则,但是交通银行并未进行抵扣,且如果原告霍春增不与其交涉,其将会直接清零不会将刷卡金返还原告霍春增。交行通州支行不同意原告霍春增的意见,称刷卡金未能进行抵扣是因为卜蜂莲花超市的客户号变更,其主观上不存在欺诈的故意,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了处理。上述事实,有原告霍春增向法院提交的卜蜂莲花信用卡介绍网页打印件、对账单、刷卡金抵扣说明、信用卡,交行通州支行向本院提交的卜蜂莲花信用卡申请表、卜蜂莲花信用卡介绍网上截图打印件、刷卡金业务条款与细则、信用卡交易明细以及双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认为:原告霍春增向交行通州支行申请办理卜蜂莲花信用卡,交行通州支行通过审核向其核发卜蜂莲花信用卡,原告霍春增与交行通州支行就信用卡的使用形成了合同关系。原告霍春增与交行通州支行关于卜蜂莲花信用卡申领和使用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原告霍春增在领用卜蜂莲花信用卡后,按照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贷记卡领用合约的规定使用上述信用卡。但在原告霍春增使用过程中,交行通州支行未能按照信用卡积分抵扣规则抵扣刷卡金,导致原告霍春增125元刷卡金未能按期抵扣。交行通州支行称未能抵扣的原因是卜蜂莲花超市客户号变更后未及时通知银行。首先,交行通州支行对此未能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其次,即使交行通州支行陈述原因属实,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故交行通州支行不能以卜蜂莲花超市的原因免除己方的违约责任。关于原告霍春增主张的欺诈,本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欺诈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第一,经营者有主观欺诈的故意;第二,经营者实施了欺诈行为;第三,消费者因欺诈而陷入错误;第四,消费者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交行通州支行并不存在欺诈的故意,且原告霍春增并未因为交行通州支行未抵扣刷卡金的行为陷入错误认识,更未因此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故本院认为原告霍春增主张的欺诈并不成立。故本院认为原告霍春增要求交行通州支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赔偿500元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对此不予支持。关于原告霍春增的其他诉讼请求,本院认为根据以上分析,交行通州支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交行通州支行已经将逾期未能抵扣的刷卡金返还至原告霍春增的账户,故原告霍春增要求交行通州支行返还刷卡金的诉求已经履行完毕。关于原告霍春增主张的电话费和误工费,本院认为交行通州支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且其在原告霍春增立案起诉之后才将刷卡金返还至其信用卡账户,故交行通州支行应赔偿原告霍春增的合理损失。关于其主张的电话费和误工费,虽然原告霍春增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且明确表示不再提交证据,但考虑到原告霍春增在维权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损失,故本院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原告霍春增的维权成本以及2016年度北京城镇居民月平均工资水平等各方面的因素对于原告霍春增的电话费和误工费损失综合进行酌定,酌定为220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赔偿原告霍春增电话费及误工费损失共计220元;二、驳回原告霍春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  于素娟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书记员  马 帅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