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981执24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246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吴龙生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东台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0981执246号申请执行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住所地南京市。负责人:全先刚,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吴龙生,男,1964年3月2日出生,住东台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吴龙生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中,申请执行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苏0981执24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崔 伟审判员 吴 奇审判员 夏伯远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书记员 刘扣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