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581执398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06-29
案件名称
谢馥泽与梅河口市磊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梅河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81执398号谢馥泽、梅河口市磊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谢馥泽与梅河口市磊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且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我院提出书面说明,梅河口市磊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给付谢馥泽9025.00元。至此,谢馥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5民终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