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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29执197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宁国庆、宁永庆、宁小峰、宁邦红与徐金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陆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29执197号本院立案执行的宁国庆、宁永庆、宁小峰、宁邦红与徐金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应予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张晋新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书记员  高 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