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29执197号
裁判日期: 2017-06-16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宁国庆、宁永庆、宁小峰、宁邦红与徐金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陆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29执197号本院立案执行的宁国庆、宁永庆、宁小峰、宁邦红与徐金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应予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张晋新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书记员 高 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