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9执恢2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郭树桥与徐解放、桃江县元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9执恢21号申请执行人郭树桥:被执行人徐解放、桃江县元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郭树桥与被执行人徐解放、桃江县元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9日恢复执行。2017年6月15日,由协助执行人桃江决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桃江县元通置业有限公司应得的元通国际大酒店转让款568162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郭树桥,现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