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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22执1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张显鸾、陈和清与郑方平、刘本云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2执131号张显鸾、陈和清、郑方平、刘本云本院执行的张显鸾、陈和清申请郑方平、刘本云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