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22执1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张显鸾、陈和清与郑方平、刘本云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2执131号张显鸾、陈和清、郑方平、刘本云本院执行的张显鸾、陈和清申请郑方平、刘本云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