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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602执93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吴学贵与白山市浑江区六道江镇横道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吴学贵,白山市浑江区六道江镇横道村村民委员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602执93号申请执行人:吴学贵被执行人:白山市浑江区六道江镇横道村村民委员会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学贵与被执行人白山市浑江区六道江镇横道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2017)吉0602执93号案件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唐丽明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唐晓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