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581刑初72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张海福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石狮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狮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581刑初724号被告人张海福危险驾驶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31日作出(2017)闽0581刑初72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1页第16行中“驾驶闽C×××××二轮摩托车至路段时”;现更正为“驾驶闽C×××××二轮摩托车至石狮市南环路科盾医院红绿灯处时”。审判员 何荣添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黄子杰录入员林莉萍PAGE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