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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581刑初72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张海福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石狮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狮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581刑初724号被告人张海福危险驾驶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31日作出(2017)闽0581刑初72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1页第16行中“驾驶闽C×××××二轮摩托车至路段时”;现更正为“驾驶闽C×××××二轮摩托车至石狮市南环路科盾医院红绿灯处时”。审判员  何荣添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黄子杰录入员林莉萍PAGE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