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辽0214执异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罗克甫与普兰店市房地产修建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罗克甫,普兰店市房地产修建公司,普兰店市城镇房地产管理处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0214执异31号申请执行人:罗克甫,男,1971年4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四川省南部县。被执行人:普兰店市房地产修建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259号。法定代表人:姜琪,系该公司经理。第三人:普兰店市城镇房地产管理处,住所地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克甫与被执行人普兰店市房地产修建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罗克甫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普兰店市城镇房地产管理处为本案被执行人。2017年6月15日,申请执行人以其没有查清向本院申请追加的主体名称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追加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罗克甫向本院提出撤回追加第三人普兰店市城镇房地产管理处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执行人罗克甫撤回追加第三人普兰店市城镇房地产管理处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审 判 长  王永全审 判 员  韩 玮代理审判员  张庆江二○二○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赵晟辉原告:被告:第三人:以上为民事裁判文书模板。说明:将文书复制到此模板中后,根据文书的实际页数,在页脚的“共页”中插入实际的页数即可(注:必须将奇数页和偶数页分别插入总页数,改动两次),其他不用改动。文书样式标准:八、印刷标准(一)纸张标准,A4型纸,成品幅面尺寸为:2lOmmX297mm。(二)版心尺寸为:156mmX225mm.一般每面排31行,每行排28个字。(三)采用双面印刷;单页页码居右,双页页码居左;印品要字迹清楚、均匀。(四)标题位于版心下空两行,居中排布。标题中的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一般用二号小标宋体字;标题中的法院名称与文书名称分两行排列。(五)案号之后空二个汉字空格至行末端。(六)案号、主文等用三号仿宋体字。(七)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时,可以适当调整行距、字距,不用“”的方法解决。审判长、审判员每个字之间空二个汉字空格。审判长、审判员与姓名之间空三个汉字空格,姓名之后空二个汉字空格至行末端。(八)加盖在日期居中位置。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下弧骑年压月在成文时间上。印章国徽底边缘及上下弧以不覆盖文字为限。公章不应歪斜、模糊。(九)凡裁判文书中出现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的,未送达的应重新制作,已送达的应以裁定补正,避免使用校对章。(十)确需加装封面的应印制封面。封面可参照以下规格制作:1.国徽图案高55mm,宽50mm。2.上页边距为65mm,国徽下沿与标题文字上沿之间距离为75mm。3.标题文字为“××××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等)”,位于国徽图案下方,字体为小标宋体字;标题分两行或三行排列,法院名称字体大小为30磅,裁判文书名称字体大小为36磅。4.封面应庄重、美观,页边距、字体大小及行距可适当进行调整。九、其他(一)本规范可以适用于人民法院制作的其他诉讼文书,根据具体文书性质和内容作相应调整。(二)本规范关于裁判文书的要素和文书格式、标点符号、数字使用、印刷规范等技术化标准,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执行。对于裁判文书正文内容、事实认定和说理部分,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合理确定。(三)逐步推行裁判文书增加二维条形码,增加裁判文书的可识别性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