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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1034民初28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10-01

案件名称

原告汾西县太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蔡国华、蔡爱丽、孟福有、郭保平、贾爱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法院

汾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汾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