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1311执恢165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165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宿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1311执恢165号张安国、王四中:本院立案执行陈兵与张安国、王四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安国、王四中相关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故此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