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522民初3289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王岩与郭再进、张义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岩,郭再进,张义祥
案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522民初3289号原告王岩,男,1989年1月23日出生,蒙古族,农民。身份证号×××。被告郭再进,男,42岁,蒙古族,农民。被告张义祥,男,41岁,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岩与被告郭再进、张义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岩于2017年6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王岩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90.00元,因本案撤诉,减半收取395.0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史志明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蔡丽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