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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23民初2363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如东泓洋酒业有限公司与南通亿洋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如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如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如东泓洋酒业有限公司,南通亿洋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623民初2363号原告:如东泓洋酒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如东县掘港镇朝阳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050292347P.法定代表人:丁正国,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爱峰,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南通亿洋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大楼二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769112482T。法定代表人:唐卫东,总经理。原告如东泓洋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洋酒业)与被告南通亿洋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6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泓洋酒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爱峰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亿洋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泓洋酒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酒款人民币30476元,并支付逾期利息1829元,共计32305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被告向原告购买酒,至2016年4月29日止,双方对账,被告结欠原告酒水款60476元,被告于当日出具欠条一份给原告,并约定于2016年5月20日结清,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只支付30000元,尚有30476元未给付,原告委托律师发函催要被告也不予理睬,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亿洋公司未答辩,也未在本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之间从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期间多次发生白酒买卖业务,后经双方结算,被告亿洋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由经办人缪沛霖出具欠条一份,确认暂欠原告购酒款60476元,于2016年5月20日前结清。后被告于2016年5月27日向原告汇款20000元,同年6月3日汇款10000元,尚欠30476元没有实际履行,原告为此诉至本院。以上事实,有原告的当庭陈述及原告提供的送货单、欠条等证据在卷为证,并经庭审审核,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之间的买卖事实存在,被告亿洋公司在出具欠条后,理应及时支付相应货款,然而被告亿洋公司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对尾款仍未付清,显然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原告主张自2016年6月3日起至2017年6月2日止按照年息6%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故原告泓洋酒业主张被告亿洋公司给付货款以及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亿洋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其放弃抗辩权,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南通亿洋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东泓洋酒业有限公司酒款30476元,并承担逾期利息1829元,合计3230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4元,由被告南通亿洋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8元(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西被闸支行,账号:47×××82)。审判员  王新兵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胡小义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