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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211执645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李忠祥等48名当事人与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丰满大坝重建工程建设局、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忠祥,韩景东,吴宏伟,孙伟,孙志波,关福东,关宝华,顾雪松,王占海,何立忠,李莹,刘成权,陈立新,刘建国,赵义,张修亮,王金龙,吴立平,管军,单纪友,杨双全,付香,刘志文,刘冬,李长顺,邓志明,王波,李万华,张百国,张百文,彭阳,王永财,李君禄,韩景会,李长林,赵学林,于学会,于学春,钮忠臣,李雪峰,李清国,李贺,史洪涛,胡艳林,赵青森,赵跃余,池国臣,彭喜林,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丰满大坝重建工程建设局,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211执645号申请执行人:李忠祥,男,1965年1月8日生,蒙古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韩景东,男,1976年12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吴宏伟,男,1974年1月8日生,满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孙伟,男,1973年1月5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孙志波,男,1978年5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关福东,男,1968年6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关宝华,男,1993年11月23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顾雪松,男,1974年1月1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王占海,男,1961年5月30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何立忠,男,1962年6月18日生,满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李莹,男,1987年1月22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刘成权,男,1956年10月1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陈立新,男,1969年1月26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刘建国,男,1972年8月28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赵义,男,1967年2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张修亮,男,1970年12月4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王金龙,男,1968年6月14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吴立平,男,1964年9月22日生,满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管军,男,1977年9月17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单纪友,男,1968年8月19日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高密市。申请执行人:杨双全,男,1955年10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付香,女,1980年8月25日生,满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申请执行人:刘志文,男,1962年6月27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刘冬,男,1978年10月22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李长顺,男,1963年10月6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邓志明,男,1956年12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王波,男,1962年12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李万华,男,1964年12月30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张百国,男,1979年1月17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张百文,男,1964年12月27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彭阳,男,1991年12月21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王永财,男,1974年1月9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李君禄,男,1991年9月1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韩景会,男,1975年1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李长林,男,1971年3月5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赵学林,男,1968年1月17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敦化市。申请执行人:于学会,男,1971年5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于学春,男,1969年4月27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钮忠臣,男,1955年5月29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李雪峰,男,1982年3月28日生,满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李清国,男,1959年5月10日生,满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李贺,男,1982年5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史洪涛,男,1978年11月8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舒兰市。申请执行人:胡艳林,男,1980年4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蛟河市。申请执行人:赵青森,男,1968年2月4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蛟河市。申请执行人:赵跃余,男,1993年3月20日生,满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池国臣,男,1975年11月24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申请执行人:彭喜林,男,1965年9月26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被执行人: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法定代表人:路振刚,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丰满大坝重建工程建设局。住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法定代表人:路振刚,该局局长。被执行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天津港保税区。法定代表人:毛元平,该公司董事长。申请执行人李忠祥等48名当事人与被执行人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丰满大坝重建工程建设局、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调解,被执行人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丰满大坝重建工程建设局、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自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内容,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16)吉0211民初91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曹国光审判员  姜有健审判员  李玉民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田家宁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