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8101执229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蒋某与邓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宝泉岭农垦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蒋某,邓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8101执229号申请执行人:蒋某,男,1947年7月29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宝泉岭电业局干部,住黑龙江省萝北县。被执行人:邓某,男,1948年12月8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退休干部,住黑龙江省萝北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蒋某与被执行人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17年6月12日,申请执行人蒋某与被执行人邓某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蒋某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法院(2017)黑8101民初13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审判员 郭泽利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谢召菊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