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01执恢8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韩秋与陈万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01执恢86号韩秋、陈���辉本院执行的韩秋申请陈万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陈万辉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5819.1,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