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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01执恢8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韩秋与陈万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01执恢86号韩秋、陈���辉本院执行的韩秋申请陈万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陈万辉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5819.1,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