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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14民初1017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6-20

案件名称

刘会斌与杨丽国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10174号原告刘会斌诉被告杨丽国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于2017年6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会斌撤诉。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原告刘会斌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杨帆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陈曦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