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14民初1017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6-20
案件名称
刘会斌与杨丽国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10174号原告刘会斌诉被告杨丽国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于2017年6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会斌撤诉。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原告刘会斌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杨帆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陈曦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