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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2925执52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8-04

案件名称

杨伟与李妍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弥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弥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伟,李妍婷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2925执520号申请执行人:杨伟,男,1981年8月17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弥渡县寅街镇。被执行人:李妍婷,女,1985年3月6日生,汉族,中专文化,居民,住弥渡县弥城镇。本院在执行杨伟与李妍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李妍婷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征得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卢浩云审判员  石正东审判员  刘忠德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周华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