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1225执47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李某某与吴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1225执47号李某某、吴某某:李某某与吴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系排除妨害行为。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不再阻挡申请人施工。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甘1225执47号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