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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502执59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7-20

案件名称

田杰臣罚金执行裁定书

法院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通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田杰臣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502执592号被执行人:田杰臣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田杰臣罚金执行一案中,强制执行扣划被执行人田杰臣中国银行存款1,000.00元,被执行人田杰臣履行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吉0502执59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叶小彭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刘宝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