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2403执68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谢茂军与刘金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684号谢茂军、刘金刚:谢茂军与刘金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刘金刚银行存款。本院(2016)吉2403民初2954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申请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