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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2403执68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谢茂军与刘金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684号谢茂军、刘金刚:谢茂军与刘金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刘金刚银行存款。本院(2016)吉2403民初2954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申请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