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828执保79号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07-21
案件名称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与周宁、陈佩佩、李艳丽、周晨光、韩勇、王玮、周保国、刘凤侠、金乡县万达农贸有限公司、金乡县博盛冷藏有限公司、山东省金乡县万山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828执保79号申请执行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被申请执行人:周宁、陈佩佩、李艳丽、周晨光、韩勇、王玮、周保国、刘凤侠、金乡县万达农贸有限公司、金乡县博盛冷藏有限公司、山东省金乡县万山贸易有限公司。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与周宁、陈佩佩、李艳丽、周晨光、韩勇、王玮、周保国、刘凤侠、金乡县万达农贸有限公司、金乡县博盛冷藏有限公司、山东省金乡县万山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8民初2200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6月15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 倩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希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