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1781执205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达州万源市方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李华、范安军、肖福孝借合同纠纷案(2017)执2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万源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万源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达州万源市方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李华,范安军,肖福孝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
裁判日期: 2017-06-15
公开日期: 2017-12-06
达州万源市方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李华、范安军、肖福孝借合同纠纷案(2017)执2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万源市人民法院
万源市
执行案件
达州万源市方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李华,范安军,肖福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