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执199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07-25
案件名称
执行通知书广州高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1992号广州高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你们与肖体东仲裁裁决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6)穗仲案字第12243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不执行上述裁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肖体东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7年5月2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向工商、车辆、房管、银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广州高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212202元,本院扣划了广州高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12202元(包括执行款209165.5元和执行费3036.5元)。因肖体东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联系人:何山、吴汶联系电话:020—8321****、8321****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