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683执3297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07-27
案件名称
申请人徐怀先与被执行人杨海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莱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683执3297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徐怀先与被执行人杨海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杨海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绝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杨海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邓惠军审判员 宋尚东审判员 王家东书记员 张振军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