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川1826执18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8-09-07
案件名称
郭刚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川1826执180号申请人:郭刚清关于郭刚清申请执行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已依法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依法按照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本院地址:四川省芦山县文体路邮编:625600联系人:执行局联系电话:0835-652****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