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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112执216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刘帅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112执2162号刘帅:申请执行人刘帅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陕0112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6)陕0112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17)陕0112执2162号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申请执行人刘帅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陕0112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6)陕0112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0一七年六月十四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17)陕0112执2162号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帅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陕0112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6)陕0112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0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