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渝0236刑初18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瞿克兵向永俊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奉节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奉节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向永俊,瞿克兵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渝0236刑初180号公诉机关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向永俊,男,1969年8月12日出生于重庆市奉节县,汉族,文盲,无业,住重庆市奉节县。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7年1月11日被公安民警抓获,同日被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2月17日由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被告人瞿克兵,男,1975年1月24日出生于重庆市奉节县,汉族,文盲,无业,住重庆市奉节县。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7年1月11日被公安民警抓获,同日被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2月17日由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取保候审。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以奉检刑诉(2017)17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犯盗窃罪,于2017年6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6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邓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月9日12时许,被告人瞿克兵在被告人向永俊家中聊天时答应帮助被告人向永俊盗窃一辆三轮车。次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到奉节县鹤峰乡招峰村九道拐将黄某停放在自己租赁房屋门口的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盗走。经奉节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正三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5801元。2017年1月11日,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在奉节县冯坪乡明堂村18组被抓获。民警将从被告人向永俊处扣押的正三轮摩托车等财物发还给黄某。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80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二人共同故意犯罪,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提请本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向永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告人瞿克兵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另查明,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认可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其行为构成犯罪,认可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举示的经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质证无异议且本院予以认证的下列证据在卷佐证:1、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鉴定意见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释放通知书,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2、扣押、发还物品清单;3、收据、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两河口卡口抓拍照片、抓获经过、户籍信息;4、证人翁某的证言;5、被害人黄某的陈述;6、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的供述与辩解;7、奉节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8、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指认现场笔录及照片。本院认为,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价值人民币580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二被告人认罪认罚,均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盗财产被追回并发还给受害人,二被告人系初犯,均酌定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据此,本院根据被告人向永俊、瞿克兵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向永俊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瞿克兵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田正林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书记员 周 婧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