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兵0601执525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06-15
案件名称
刘晓山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营业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判决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案报告(2017)兵0601执525号申请执行人:刘晓山,男,汉族,1973年8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523011973********,无固定职业,住五家渠市长征西街天平巷*栋*单元***室。被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营业部,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1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092763290F。负责人:吴铁牛,该公司总经理。刘晓山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营业部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2017年5月9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0080元,被执行人6月13号自动履行案款10080元,本案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