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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03执36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10-09

案件名称

申请人苏林与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503执362号申请执行人:苏林,男,1982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洞口县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座20层。负责人:孙朝,该公司经理。申请执行人苏林与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施了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已按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了义务,本案已达到执行目的。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贺宏���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 仁 亮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