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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29执42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罗景琛与王大伟、王效堂执行决定书

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1729执420号本院在执行罗景琛与王大伟、王效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王大伟、王效堂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大伟、王效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