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902执保217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申请人周升标与被申请人蒋爱彬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闽0902执保217号宁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人周升标与被申请人蒋爱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作出(2017)闽0902民初337号民事裁定书及(2017)闽0902民初3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因诉讼财产保全需要,请协助执行如下事项:冻结蒋爱彬坐落于宁德市蕉城区后岗SZ31-36号606房产及123车库(房产证号:20××15)的移户手续,冻结期三年。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附:(2017)闽0902民初337号民事裁定书。(2017)闽0902民初3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