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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21执885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失信决定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1721执885号本院在执行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违反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西平县鑫发食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