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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中法刑一初字第26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09-14

案件名称

何坤良、张裕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盗窃、非法持有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何坤良,张裕先,张昭,陈丽,张俸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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