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中法刑一初字第26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09-14
案件名称
何坤良、张裕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盗窃、非法持有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何坤良,张裕先,张昭,陈丽,张俸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