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683执恢585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8-04-19
案件名称
金连珍结案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83执恢585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绍嵊崇商初字第00136号民事调解书,于2017年6月1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金连珍与被执行人范桂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17年6月14日履行1200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