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06民初863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4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与广州汉草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汉草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106民初8630号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朝阳区。法定代表人:雷恩(LANEOATEY),执行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让军,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雨晴,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广州汉草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法定代表人:黄佩纯。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振成,该司职员。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汉草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让军、王雨晴,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振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是国内知名的图片供应商,其图片库的摄影作品具有极高的艺术及商业价值。“妈妈杂志”(微信号:mamazazhi)是由被告经营管理的微信公众号。近期,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1张摄影作品,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1.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00元;2.向原告支付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元。被告辩称:涉案图片系从“全景网”网站引用的图片,我司系试用小样图,“妈妈杂志”微信号是我司养生知识无偿交流平台,不以盈利为目的,未对原告造成损失,涉案图片文章已经删除。查明事实一、作品编号:bji02490123;二、作品类型:摄影作品;三、作品内容:茄子;四、作品首次发表时间:2011年9月15日;五、作品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8日;六、作品登记号:京作登字-2015-G-00627570号;七、被告使用证据:(2017)宁钟证经内字第190号;八、被告使用情况:被告在其经营的微信号“妈妈杂志”2016年8月29日发表了名为《孕妈慎吃这些蔬菜,孕期会更安全哦!》的文章,该文使用了一张与原告主张权利的作品内容相同的图片;九、被告的经营性质和规模: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等的有限责任公司;十、被告使用涉案图片来源:被告称来自全景网(www.quanjing.com)提供的小样图试用;十一、原告因被告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无法查明;十二、被告涉案侵权行为的违法所得:无法查明;十三、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开支项目及金额:律师费1900元、公证费200元,均未提供票据;十四、其他:全景网(www.quanjing.com)网站关于小样图授权有30天期限以及仅限于个人用途,不可用于商业使用等约定;本案与(2017)粤0106民初8629号案合并审理。判决结果基于上述事实,本院认为,原告就涉案摄影作品的权属已提供了《作品登记证书》,在无相反证明予以推翻的情况下,本院认定原告系涉案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就该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被告未经原告授权在其经营的微信号使用涉案摄影作品,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辩称其图片系来自于全景网小样图授权,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来源于全景网,其次其使用情形并不符合该网站约定的小样图使用情形,故被告的抗辩本院予以驳回。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原告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被告的违法所得亦无法确定,本院综合考虑原告的作品类型、被告的经营性质、规模、其主观过错程度、使用涉案图片的方式和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费用的必要及合理程度,以及本案为系列案之一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汉草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包括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800元;二、驳回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汉草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 判 长 胡文远人民陪审员 肖致富人民陪审员 陈礼荣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李月芸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