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502民初261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郑某与季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聊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某,季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1502民初2610号原告:郑某,男,1986年2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被告:季某,女,1989年9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姚秀丽,山东豪才(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个人隐私原因,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魏方武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许 宾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