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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502民初261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郑某与季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聊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某,季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1502民初2610号原告:郑某,男,1986年2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被告:季某,女,1989年9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姚秀丽,山东豪才(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个人隐私原因,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魏方武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许 宾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