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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82执保2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柳梦虎与李敬、刘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扣押裁定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柳梦虎,李敬,刘珊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682执保26号申请人柳梦虎,男,1987年1月9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住临湘市。被申请人李敬,男,1985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岳阳市人,住岳阳市岳阳楼区。被申请人刘珊,男,1982年8月26日出生,汉族,岳阳县人,住岳阳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柳梦虎与被执行人李敬、刘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柳梦虎于2017年6月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要求冻结登记在被申请人刘珊名下的湘F7SX**私家车一辆的权属登记手续。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被申请人刘珊所有的湘F7SG**私家一辆的权属登记手续,且车辆在冻结期间不得转让、抵押。二、冻结期限为两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戴 兵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袁启文 来自